29日,财政部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表示,加强行业诚信评级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行业诚信评级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市场主体作为行政许可、信用监管、政府采购、评先创优、资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评价、审计机构招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此外,《纲要》强调推动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行业性惩戒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的通知
财会〔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提出的要求,增强行业诚信观念,提升执业质量,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文化,我部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
财政部
2023年3月14日
附件原文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